“执戒”有据,“撑腰”有力,“协同”有方
《中共中央 国务院澳门皇家赌场_澳门皇家娱乐-【平台官网】: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但是从实践层面看,由于惩戒标准模糊、尺度难把握,许多教师深陷“该不该管、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的困惑。在政策边界不清、家长诉求多元、社会舆论关注等多重压力下,教师们往往在维护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发展、提升教学质量和规避自身风险之间疲于奔命,甚至陷入“管则忧心,不管则失职”的困境。为此,“学生行为失范如何有效管理”以及“教育惩戒权如何规范落地”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关切。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的教育惩戒专门细则,其五章三十条内容,首次系统构建了从“该不该管”到“怎么管”再到“如何保障”的完整闭环,为基层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清晰、可操作的“操作手册”。我们深刻认识到,明确教育惩戒的方式和边界,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帮助学生全面发展、保障教师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基层学校、教师和广大教育工作者需深刻领会《细则》出台的丰富内涵、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主动作为、勇担使命,奋力谱写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全新篇章。
教师执“戒”:敢管有据、善管有度、严管有爱
《细则》指出,“教师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同时对教育惩戒的适用情景、惩戒方式、惩戒力度、实施边界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打破实践中“不敢管”“不善管”的窘境提供了导向指引和破题支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应该勇于亮剑,对于学生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出现的扰乱秩序、危害安全、欺凌失范等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决不能放任自流、不管不问,更不能以“他又不是我的孩子,管不了”“他只是调皮了些而已,要多包容”等借口推卸责任。更需精于运用,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主动加强学习,精准把握《细则》内涵及惩戒尺度、程序。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做到惩戒方式的分层实施(如批评、训诫、专门教育、承担公益任务、停课停学等),提升教育管理专业性与有效性。同时,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必须树牢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绝对禁止体罚或变相体罚、连带连坐、侮辱学生人格或基于成绩、喜好的不当惩戒,要始终牢记“惩戒不是目的,成长才是终点”。教育是细水长流的事业,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唯有将过程性关怀融入日常,做实教学细节、传递教育温度,方能以“润物无声”的持续引导,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官方撑“腰”:制度筑基、程序护航、保障兜底
《细则》从教育惩戒保障、救济及校规校纪制定等关键环节,对学校和主管部门提出了清晰要求。我们深知,让教师放下顾虑、规范履职,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成为其坚实后盾和依法维权的“娘家人”。面对新出台的《细则》,学校应做到制度规范化。要综合考量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发展水平、具体学生的家庭结构、不同阶段学生的可接受程度和教师实施惩戒措施的可操作性等影响因素,同时,学校要通过教代会、家长会、班级家长群等信息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并及时研究完善,确保相关措施合理、合法、合规且确实有利于学生不良品行的改变。应做到执行程序化。教育惩戒权不是也不能成为教师体罚学生、宣泄情绪的借口托词!学校要严格规范教育惩戒的实施程序,需明确“何种失范行为对应何种惩戒措施”,决不能出现“无错乱罚”“小错大罚”的现象。鼓励并支持有条件学校组建由校领导、教师、家长、学生、法律/心理专家等多方代表参与的委员会,负责审核较重及以上惩戒决定、受理申诉、监督执行,确保公平公正,防止权力滥用。应做到保障系统化。学校要善用法治副校长等资源提升教师依法履职能力,对教师为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而采取的必要惩戒措施要理直气壮予以支持和鼓励,对“攻击辱师”、恶意“校闹”等行为要做到“零容忍”。教师无过错的,不得因实施合理惩戒而给予其处分或者其他不利处理。应落实申诉救济机制,学校要及时公布申诉、救济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监督渠道等,对学生及家长的申诉申请要及时受理、认真核实、按期回复,对惩戒措施进行综合评判,并依法依规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同时,要采取合理方式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争取社会和家长层面的广泛支持。教育主管部门作为教育惩戒权的监督指导单位,应严格备案监督,对于学校未按要求进行学期末报备、工作开展变形异化、权力滥用乱用的要坚决制止、责令改正并严肃处理。应强化底线意识,做到常态化通过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党委(党组)专题会、教学常规督导检查、专项检查等反复强调惩戒规范与纪律红线,确保各基层学校、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做到“不触红线、不越底线、不碰高压线”。应做实效果评估,对惩戒措施的效果开展定期评估,对优秀经验做法要形成可供借鉴的模式并加以推广,对效果不佳的要及时予以指导调整,切实做好“教育惩戒‘后半篇文章’”。
家长协“同”:履职尽责、提升素养、理性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校社协同育人的方向,《细则》也清晰界定了家长的权利义务。作为学生家长,需要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对校方依法依规开展的批评教育和采取必要惩戒措施要予以支持理解,并主动帮助孩子认识和改正错误,纠正不良行为习惯,坚决摒弃“无条件护短”的错误观念。更应做好“内修”功课,提升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能力,力争做到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子女的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开展家庭教育,成为“家-校-社-政”四位一体育人模式的积极推动者。同时,坚持合理表达诉求,对学校、教师采取的惩戒措施存有异议或认为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应当与学校、老师积极开展平等协商和沟通交流,听取校方意见的同时,理性表达自己观点看法,也可以通过教育惩戒执行委员会或其他合法合规的途径进行权利救济,决不能采取干扰正常教学治学、攻击他人、攻击学校、造谣滋事等极端手段,为学生成长树立良好榜样。
《四川省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是全国规范教育惩戒权落地的关键一步和省级样板。它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一套聚焦实操、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工具箱”。其核心价值在于:通过“清单化”明边界,“层级化”定尺度,“机制化”强保障,“协同化”聚合力,切实破解教师不敢管、不善管、学校怕担责、家长易冲突的难题,真正让教育的“戒尺”执之有力、用之有度、托之有底,为构建健康的教育生态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其落地效果,关键在于基层能否将这份“操作手册”用足、用好、用规范。(来源:宜宾市翠屏区教育和体育局 余智源 廖思颖)